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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他人信用卡消费会怎么判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7日 石家庄知名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
  我弟弟捡到一张信用卡,试着去消费结果成功了,于是他刷卡消费了1万多元。后来警察找到他,他主动交代了捡卡和消费的经过,现在已被取保候审。警察说,他的行为已经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但我弟弟并没有诈骗,卡也不是偷来抢来的。请问律师,我弟弟真的涉嫌犯罪了么?消费掉1万多元的东西,大概会被判刑多少年?
  刑法律师解答
  赵先生的弟弟由于拣了他人的信用卡并冒名消费,已涉嫌构成了我国 《刑法》所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我国 《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赵先生弟弟的犯罪情节轻微、危害后果不大,如果能及时退还1万多元的话,受到的刑罚处罚不会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