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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伙骗走19万新农合基金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年5月30日 石家庄知名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政府解决农民看病难的一项民心工程,但有些人却为一己私利想歪点子,打起骗取新农合基金的主意。俗话说“莫伸手,伸手必被抓”。3月21日,孙文革、骆园园、孙艳珍合伙骗取新农合基金一案宣判,山东省曹县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孙文革、骆园园、孙艳珍三年至两年不等有期徒刑和三万至两万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孙文革在承包经营郓城县侯咽集中心卫生院梳洗楼门诊部期间,被郓城县卫生局确定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2012年1月至同年6月间,被告人孙文革和门诊部员工被告人骆园园、孙艳珍采用空挂住院病号、虚增病人住院天数,伪造检查项目、用药种类、数量、住院病历等虚假资料,通过侯咽集中心卫生院向郓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申领住院补偿款,2012年1月至同年3月冒领住院补偿款198 339.71元,2012年4月至同年6月虚报的住院补偿款191 822.73元因案发而未能领取。案发后被告人孙文革的家人退出赃款198339.71元并缴纳罚金15万元;被告人骆圆圆的家人缴纳罚金3万元;被告人孙艳珍缴纳罚金2万元。

  本院认为,被告人孙文革、骆园园、孙艳珍同他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欺骗手段骗取国家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骆园园、孙艳珍系从犯,且三被告人中自愿认罪并有部分犯罪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