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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置气不履约 法院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5年1月28日 石家庄知名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近日,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3年1月9日,李小强来到海拉尔区人民法院奋斗法庭起诉呼伦贝尔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原告李小强诉称,其按合同约定向被告呼伦贝尔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交付了房款,但该公司一直未按约定给其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李小强就此事多次找该公司协商解决,公司未予理会。原告请求法院判令呼伦贝尔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其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经法庭调查,呼伦贝尔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对不给李小强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一事予以认可。该公司故意拖延未给原告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起因是原、被告双方曾在交付本案所涉的房屋时,因房屋质量发生过争执,并产生了矛盾。经法庭调解,呼伦贝尔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承诺于2013年5月1日前为原告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一场房屋纠纷维权案件,就此划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