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

使用信用卡需理性 俩人恶意透支担刑责

发布时间:2015年2月2日 石家庄知名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2013年2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法院对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的两名被告人分别以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宣告缓刑,并处罚金。
  
  信用卡携带方便,并可以在一定额度内透支,在规定期限内还款还可以免息,日益受到年轻人的追捧,许多人少则一张,多则十几张信用卡。一般人持有使用信用卡是觉得方便,一些人则打起了使用未来钱的主意,明知没有偿还能力还大肆消费,最终得不偿失。被告人谢明、黄燕分别向中国农业银行岑溪市支行申领一张金穗贷记卡,后多次持卡透支消费或提取现金,透支本金分别为14718.05元和19895.1元,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仍超过三个月不还款。银行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两人均在公安机关立案后偿还了全部透支本息。
  
  法院审理认为,谢明、黄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超过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劝君理性使用信用卡,不要把信用卡当成取款机器。如果你有尚未归还的透支款项,请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切勿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