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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犯困酿惨祸 积极赔偿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5年9月7日 石家庄知名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凌晨开车犯困,想回头叫另一司机起床开车时与车辆前面的货车发生碰撞,造成车上熟睡的二搭乘人员死亡,事故发生后积极赔偿并获得了二被害人的谅解。近日,田东县人民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12年6月27日2时10分,被告人孙某驾驶ge5759号重型仓栅式货车沿广昆高速公路有西往东方向行驶,车上搭乘被害人肖某、王某,其中被害人肖某也是该车的司机,被害人王某为被告人孙某的妻子,二被害人当时正在睡觉。当行至广昆高速公路692km+600m处时,被告人因感觉累了,遂回头看了一下同为司机的被害人肖某,准备想叫肖某开车,当其回过头来发现车辆与前面一辆货车很近,便急刹车,但还是来不及了,车辆与前面同向行驶的由李某驾驶的鲁h7602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被害人肖某、王某当场死亡,两车损坏的死亡道路交通事故。2012年7月6日,田东县交通警察大队作出认定书,认定被告人孙某在该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案发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并作出调解书,被告人孙某的家属已代其赔偿被害人肖某的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50000元,赔偿被害人王某的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55000元。被告人孙某取得了二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孙某在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且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鉴于被告人孙某系自首,且庭上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且案发后已赔偿了二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