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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平:一违反出租屋管理规定承租人被治安拘留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8日 石家庄知名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常平镇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出租屋管理工作,特别是要求屋主要做到持证经营,加强做好租住人员的造册登记工作,但是个别屋主或承租人员不理会政府部门三令五申,违反出租屋管理规定, 6月26日下午,土塘派出所采取行动,对麦元村违反出租屋管理规定的承租人黄某作出治安拘留处理。
被处于治安拘留的黄某是江西省人,去年7月份开始在麦元村承租出租屋,黄某承租的出租屋共有58间,其中12间作为临时出租,其余的46间以月租或其他方式进行出租,由于一直以来都是处于无证经营,同时将出租屋租给一些无身份证人员居住,不按出租屋管理规定对租住人员进行登记造册,造成租住人员复杂,严重违反了出租屋管理规定,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土塘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黄某作出了治安拘留10日和罚款500元的处理。
据公安部门人员介绍,今后将不断加强对出租屋主和承租人员的检查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屋主和承租人员将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以规范出租屋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