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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火车上钻进大学女生被窝 被催婚就可以乱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6日 石家庄知名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男子在火车上钻进大学女生被窝

小静(化名)今年19岁,是名大二学生,放寒假后便乘火车由重庆回四川老家过年,由于路程较远,她特意买了一张卧铺票。想着快要见到家人,小静别提多高兴了。正当她沉浸在喜悦中时,与她邻铺的一个清瘦男子主动与她攀谈起来。

“一个人坐火车啊”“去哪啊”“上班还是上学”面对眼前这个陌生人的“热情”,起初小静还有几分警觉,但因为路途遥远,小静也觉得无聊,便时不时回应他几句。

就在小静有一句没一句回答他时,列车上响起了售货员的叫卖声。清瘦男子主动起身买了两包水果,并给了小静一包,小静再三推辞,清瘦男子却执意给她递到怀里,小静收下了水果。

收下水果后的小静对这个“热情大哥”的警惕逐渐放松,两个人聊了一个多小时。期间,陌生男子暗示小静做其女友,腼腆的小静对这突如其来的“示爱”有些无措,她没有正面回应。夜晚,在陌生男子的“不舍”下,两人各自休息去了。

由于火车颠簸,加上回家的喜悦,小静迟迟没有入睡。凌晨2点左右,就在她昏昏欲睡时,突然感到有人在拉拽自己的被子,睁开眼睛的小静发现那个所谓的“热情大哥”竟然出现在自己的床铺上并且试图亲吻她。陷入恐惧中的小静大声呼救,陌生男子见状也是慌了神,赶忙捂住小静的嘴,随后溜回到自己床铺。

受到惊吓的小静十分害怕,就在其无助时,乘警例行巡逻至该节车厢。小静假借上厕所,立马跑向乘警求助。在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将该男子控制,并移交至前方黔江火车站派出所。

经调查,该男子任某某,湖北省咸丰县人,因为三十多岁仍未结婚,长期受到家人指责。临近春节,在外打工准备回家的他担心再受到家人催促,便起了“找”个女友回家过年的念头。正好小静睡其邻铺,任某某见其美丽可爱,又接受了自己送的水果,就想当然的认为小静答应了自己的请求。

猥亵他人如何认定处罚

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猥亵他人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