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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赌债 盗窃好友股票资金 认罪服判 被告人服刑又罚金

发布时间:2018年5月8日 石家庄知名著名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被告人张某与好友合租房间,因迷上赌博机欠下赌债,在得知好友的股票帐号以及银行卡密码后,竟向好友伸出黑手,将好友8000元股票资金套现占为己有。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1000元,被告人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日前,在第二分院二审阶段,被告人表示认罪服判,自愿撤诉。

被告人张某从湖南来沪打工,他同女朋友和被害人谭某及其弟弟曾经合租一套房子。期间,他们互相信任,互相帮助,后来张某和女友搬走了,但还保持着联系。

去年12月一天下午,被告人张某来到谭某的住处,准备约被害人谭某和其弟弟一起外出吃饭,他看见冰箱上有只女式皮夹,便偷偷地将皮夹放进了自己口袋。因为张某在外欠了很多赌债,打算用皮夹内的钱还账。张某回到家中,打开皮夹,看到有谭某的身份证和一张光大银行卡。他记得,在他和被害人谭某合租期间,谭某曾经用这张银行卡进行网上炒股,还让其帮忙从银行卡里取过钱和转过帐,他曾记下了相关的帐号和密码,张认为机会来了。

于是张某专门到小店里买了一张新的手机卡,用来查询谭某的股票账户和银行卡资金情况,为取钱做准备。

2010年1月26日下午,张某用新买的手机卡拨打某证券公司的股票买卖声讯电话,并用其掌握的被害人股票帐号和密码指令,将被害人部分股票以时价卖出,得款人民币4万3千元,并转到了银行卡内。张某害怕在取钱时被银行监控器录下来,便找到债主刘某,把银行卡和密码给他,谎称这是他表哥的卡,让刘某帮忙取2万元现金。在去银行的路上,张某借口有事离开,让刘某自行取钱,然后到静安寺碰头。

没多久,被告人接到刘某电话,称只取到8000元钱,卡也被吞掉了,让其到久光百货见面。两人碰面后,张某还给刘某3000元钱的欠资,其余5000元钱除了还赌债,均被张某日常开销了。

案发后,被害人谭某说,在与张某吃饭的第二日,发现自己钱包丢失,立即通过电话口头挂失银行卡。但银行规定,银行卡口头挂失5天内,如不到银行办理正式的挂失手续,就会自动解除。谭某忽略了银行规定,直到今年1月28日发现股票账户内钱少了才去报案,为时已晚了。

检察官提示:

现在来沪人员合租房的现象十分普遍,合租者对涉及自身隐私的相关信息要增强保密和防范意识;另外,提醒大家在银行卡丢失后通过电话挂失或者网上挂失以后,按银行相关规定一定要在5天内到银行办理正式的挂失手续,以免不必要的损失。